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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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99


6.4 施工与检测

6.4.1 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
6.4.2 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在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整坡面,坡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宜为±20mm,在坡面喷射混凝土支护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6.4.3 土钉墙施工可按下列顺序进行:
  1. 1 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工作面,修整边坡,埋设喷射混凝土厚度控制标志;
  2. 2 喷射第一层混凝土;
  3. 3 钻孔安设土钉、注浆、安设连接件;
  4. 4 绑扎钢筋网,喷射第二层混凝土;
  5. 5 设置坡顶、坡面和坡脚的排水系统。
6.4.4 土钉成孔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 1 孔深允许偏差 ±50mm;
  2. 2 孔径允许偏差 ±5mm;
  3. 3 孔距允许偏差 ±100mm;
  4. 4 成孔倾角偏差 ±5%。
6.4.5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喷射作业应分段进行,同一分段内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一次喷射厚度不宜小于40mm;
  2. 2 喷射混凝土时,喷头与受喷面应保持垂直,距离宜为0.6-1.0m;
  3. 3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根据气温确定,宜为3-7h。
6.4.6 喷射混凝土面层中的钢筋网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钢筋网应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
  2. 2 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3. 3 钢筋网与土钉应连接牢固。
6.4.7 土钉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注浆材料宜选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水泥浆的水灰比宜为0.5,水泥砂浆配合比宜为1;1-1;2(重量比),水灰比宜为0.38-0.45;
  2. 2 水泥浆、水泥砂浆应拌合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合的水泥浆、水泥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6.4.8 注浆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1 注浆前应将孔内残留或松动的杂土清除干净;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min时,应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其管路;
  2. 2 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mm处,孔口部位宜设置止浆塞及排气管。
  3. 3 土钉钢筋应设定位支架。
6.4.9 土钉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检测:
  1. 1 土钉采用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2. 2 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钻孔检测,钻孔数宜每100m2 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