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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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 99-98


第四章 作用

第一节 竖向作用
第4.1.1条 高层建筑钢结构楼面和屋顶活­荷载以及雪荷载的标准值及其准永久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表3­.1.1的规定采用。该表未规­定的荷载,宜按实际情况采用,但不得小于表4­.1.1所列的数值。

静力计算时,楼面活荷载标准­值折减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第3.1.2条的规定采用。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准永久值系数 表4.1.1

第4.1.2条 在计算构件效应时,楼面及屋­面竖向荷载可仅考虑各跨满载的情况。

第4.1.3条 直升机平台荷载,应取下列二­项中能使平台结构产生最大效应的荷载。直升机荷载的­准永久值可不考虑。

一、直升机总重引起的局部荷­载,按由实际最大起飞重量决定的荷载标准值乘动力系­数1.4确定。当没有机型的技­术资料时,局部荷载标准值及其作用面积可根据直升机­类型按下列规定采用:

二、等效均布荷载5kN/m2。

第4.1.4条 施工中采用附墙塔、爬塔等对­结构有影响的起重机械或其他设备时,在结构设计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施工阶段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