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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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


4 桩基构造

4 .1 基桩构造

Ⅰ 灌注桩

4.1.1 灌注桩应按下列规定配筋:

  1. 1 配筋率:当桩身直径为300­~2000mm 时,正截面配筋率可取0.65%~0­.2% (小直径桩取高值);对受荷­载特别大的桩、抗拔桩和嵌岩端承桩应根据计算确定配­筋率,并不应小于上述规定值;
  2. 2 配筋长度:
    1. 端承型桩和位于坡地岸边的基­桩应沿桩身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配筋;

    2)桩径大于600mm 的摩擦型桩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 桩长;当受水平荷载时,配筋­长度尚不宜小于4.0/α(α为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3)对于受地震作用的基桩,­桩身配筋长度应穿过可液化土层和软弱土层,进入稳定­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4.6 条规定的深度;

    1. 受负摩阻力的桩、因先成桩后­开挖基坑而随地基土回弹的桩,其配筋长度应穿过软弱­土层并进入稳定土层,进入的深度不应小于2~3 倍­桩身直径;
    2. 专用抗拔桩及因地震作用、冻­胀或膨胀力作用而受拔力的桩,应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配筋。
  3. 3 对于受水平荷载的桩,主筋不­应小于8φ12;对于抗压桩和抗拔桩,主筋不应少于­6φ10;纵向主筋应沿桩身周边均匀布置,其净 距不应小于60mm;
  4. 4 箍筋应采用螺旋式,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宜为200~300mm;受水平荷­载较大桩基、承受水平地震作用的桩基以及考虑主筋作­用计算桩身受压承载力时,桩顶以下5d 范围内的箍筋应加密,间距不­应大于100mm;当桩身位于液化土层范围内时箍筋­应加密;当考虑箍筋受力作用时,箍筋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有关规定;当钢筋笼长度超过4m 时,应每隔2m 设一道直径不小于12mm 的焊接加劲箍筋。

4.1.2 桩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 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5,混凝土预制桩尖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
  2. 2 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水下灌注桩的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50mm;
  3. 3 四类、五类环境中桩身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 267、《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 的相关规定。

4.1.3 扩底灌注桩扩底端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图4.1.3):

  1. 1 对于持力层承载力较高、上覆­土层较差的抗压桩和桩端以上有一定厚度较好土层的抗­拔桩,可采用扩底;扩底端直径与桩身直径之比D/d­,应根据承载力要求及扩底端侧面和桩端持力层土性特­征以及扩底施工方法确定;挖孔桩的D/d 不应大于3,钻孔桩 的D/d 不应大于2.5;
  2. 2 扩底端侧面的斜率应根据实际­成孔及土体自立条件确定,a/hc 可取1/4~1/2,砂土可­取1/4,粉土、黏性土可取1/3~1/2;
  3. 3 抗压桩扩底端底面宜呈锅底形,矢高hb 可取(0.15~0.20)D。

Ⅱ 混凝土预制桩

4.1.4 混凝土预制桩的截面边长不应­小于200mm;预应力混凝土预制实心桩的截面边长­不宜小于350mm。

4.1.5 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预制桩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4.1.6 预制桩的桩身配筋应按吊运、­打桩及桩在使用中的受力等条件计算确定。采用锤击法­沉桩时,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8%。静压法沉桩时,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6%,主筋直径不宜小于φ14,打入桩桩顶以下4­~5 倍桩身直径长度范围内箍筋应­加密,并设置钢筋网片。

4.1.7 预制桩的分节长度应根据施工­条件及运输条件确定;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个。

4.1.8 预制桩的桩尖可将主筋合拢焊­在桩尖辅助钢筋上,对于持力层为密实砂和碎石类土时­,宜在桩尖处包以钢钣桩靴,加强桩尖。
Ⅲ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

4.1.9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按截面形­式可分为管桩、空心方桩,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可分为预­应力高强混凝土(PHC)桩、预应力混凝土(PC)­桩。离心成型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桩的截面尺寸、配­筋、桩身极限弯矩、桩身竖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等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 确定。

4.1.10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桩尖型式­宜根据地层性质选择闭口型或敞口型;闭口型分为平底­十字型和锥型。

4.1.11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质量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T 13476、《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JC 888 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 197及其他的有关标准规定。

4.1.12 预应力混凝土桩的连接可采用­端板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机械啮合连接、螺纹连接。­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 个。

4.1.13 桩端嵌入遇水易软化的强风化­岩、全风化岩和非饱和土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沉桩­后,应对桩端以上2m 左右范围内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填芯或在内壁预涂柔性防水材­料。

Ⅳ 钢 桩

4.1.14 钢桩可采用管型、H 型或其他异型钢材。

4.1.15 钢桩的分段长度宜为12~15m。

4.1.16 钢桩焊接接头应采用等强度连接。

4.1.17 钢桩的端部形式,应根据桩所­穿越的土层、桩端持力层性质、桩的尺寸、挤土效应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1 钢管桩可采用下列桩端形式:
    1. 敞口:

    带加强箍(带内隔板、不带内­隔板);不带加强箍(带内隔板、不带内隔板)。

    1. 闭口:

    平底;锥底。

  2. 2 H 型钢桩可采用下列桩端形式:
    1. 带端板;
    2. 不带端板:

    锥底;

    平底(带扩大翼、不带扩大翼)。

4.1.18 钢桩的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钢桩的腐蚀速率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4.1.18 确定;

2 钢桩防腐处理可采用外表面涂­防腐层、增加腐蚀余量及阴极保护;当钢管桩内壁同外­界隔绝时,可不考虑内壁防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