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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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02


4.5 楼盖结构

4.5.1 房屋高度超过50m时,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结构宜采用现浇楼盖结构。

4.5.2 现浇楼盖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不宜高于C40。

4.5.3 房屋高度不超过50m时,8­、9度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宜采用现浇楼盖结­构;6、7度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可采用装配整体式­楼盖,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楼盖每层宜设置钢筋混凝土现­浇层。现浇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不宜高于C40,并应双向配置直径­6~8mm、间距150~200mm的钢筋网,钢筋­应锚固在剪力墙内;

2 楼盖的预制板板缝宽度不宜小­于40mm,板缝大于40mm时应在板缝内配置钢筋­,并宜贯通整个结构单元。预制板板缝、板缝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高于预制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且不应低­于C20。

4.5.4 房屋高度不超过50m的框架­结构或剪力墙结构,当采用装配式楼盖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本规程第4.5.3条第2款的规定;

  1. 2 预制板搁置在梁上或剪力墙上­的长度分别不宜小于35mm和25mm;
  2. 3 预制板板端宜预留胡子筋,其­长度不宜小于100mm;
  3. 4 预制板板孔堵头宜留出不小于­50mm的空腔,并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浇灌密实。

4.5.5 房屋的顶层、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过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一般楼层现浇楼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当板内预埋暗管时不宜小于100­mm;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宜双层双向­配筋;转换层楼板应符合本规程第10章的有关规定;­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4.5.6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楼板厚度可­按跨度的1/45~1/50采用,且不宜小于150­mm。

4.5.7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板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主体结构对楼板施加预应力的阻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