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房屋适用高度和高宽比
4.2.1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和高宽比应分为A级和B级。B级高度高层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和高宽比可较A级适当放宽,其结构抗震等级、有关的计算和构造措施应相应加严,并应符合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
4.2.2 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尚应符合本规程第7.1.2条的规定。框架-剪力墙、剪力墙和筒体结构高层建筑,其高度超过表4.2.2–1规定时为B级高度高层建筑。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4.2.2–2的规定。


4.2.3 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4.2.3–1的数值;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4.2.3–2的数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