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编辑 | 纠错 | 说明 | 书签 | 原始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02


4.2 房屋适用高度和高宽比

4.2.1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和高宽比应分为A级和B级。B级高度高层­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和高宽比可较A级适当放宽,­其结构抗震等级、有关的计算和构造措施应相应加严,­并应符合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

4.2.2 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尚应符合本规程第7­.1.2条的规定。框架-剪力墙、剪力墙和筒体结构高­层建筑,其高度超过表4.2­.2–1规定时为B级高度高层建筑­。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4.2.2–2的规定。

4.2.3 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4­.2.3–1的数值;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4­.2.3–2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