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混凝土结构
3.1 钢筋的一般表示方法
3.1.1
钢筋的一般表示方法应符合表3.1.1–1~表3.1.1–4的规定。



3.1.2
钢筋的画法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3.1.3
钢筋、钢丝束及钢筋网片应按下列规定标注:
1) 1 钢筋、钢丝束的说明应给出钢筋的代号、直径、数量、间距、编号及所在位置,其说明应沿钢筋的长度标注或标注在相关钢筋的引出线上。
- 2
钢筋网片的编号应标注在对角线上。网片的数量应与网片的编号标注在一起(表3.1.1–3序号2)。
注:简单的构件、钢筋种类较少可不编号。
3.1.4
钢筋在平面、立面、剖(断)面中的表示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在平面图中的配置应按图3.1.4–1所示的方法表示。当钢筋标注的位置不够时,可采用引出线标注。引出线标注钢筋的斜短划线应为中实线或细实线。
2、当构件布置较简单时,结构平面布置图可与板配筋平面图合并绘制。

3、平面图中的钢筋配置较复杂时,可按表3.1.2中序号5的方法绘制(图3.1.4–2)。

4、钢筋在立面、断面图中的配置,应按图3.1.4–3所示的方法表示。

3.1.5
构件配筋图中箍筋的长度尺寸,应指箍筋的里皮尺寸。弯起钢筋的高度尺寸应指钢筋的外皮尺寸(图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