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编辑 | 纠错 | 说明 | 书签 | 原始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97


8.3 空气吹扫

8.3.1 空气吹扫应利用生产装置的大型压缩机,也可利用装置中的大型容器蓄气,进行间断性的吹扫。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不宜小于20m/s。
8.3.2 吹扫忌油管道时,气体中不得含油。
8.3.3 空气吹扫过程中,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贴白布或涂白漆的木制靶板检验,5min内靶板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其他杂物,应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