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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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97


6 管道安装
6.1 一般规定

6.1.1 管道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6.1.1.1 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已检验合格,满足安装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6.1.1.2 与管道连接的机械已找正合格,固定完毕。
6.1.1.3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等已检验合格。
6.1.1.4 管子、管件、阀门等,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物。对管内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其质量已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6.1.1.5 在管道安装前必须完成的脱脂、内部防腐与衬里等有关工序已进行完毕。
6.1.2 法兰、焊缝及其他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6.1.3 脱脂后的管道组成件,安装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不得有油迹污染。
6.1.4 管道穿越道路、墙或构筑物时,应加套管或砌筑涵洞保护。
6.1.5 埋地管道试压防腐后,应及时回填土,分层夯实,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规定的格式填写“隐蔽工程(封闭)记录”,办理隐蔽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