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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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97


4.3 卷管加工

4.3.1 卷管的同一筒节上的纵向焊缝­不宜大于两道;两纵缝间距不宜小于200mm。

4.3.2 卷管组对时,两纵缝间距应大­于1OOmm。支管外壁距焊缝不宜小­于50mm。

4.3.3 卷管对接焊缝的内壁错边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0.7条的规定。

4.3.4 卷管的周长偏差及圆度偏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4.3.5 卷管的校圆样板的弧长应为管­子周长的1/6~1/4;样板与管内壁的不贴合间隙­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1 对接纵缝处不得大于壁厚的1­0%加2mm,且不得大于3mm。
4.3.5.2 离管端200mm的对接纵缝­处不得大于2mm。
4.3.5.3 其他部位不得大于1mm。

4.3.6 卷管端面与中心线的垂直偏差­不得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平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mm/m。

4.3.7 焊缝不能双面成型的卷管,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时,宜在管内进行封底­焊。

4.3.8 在卷管加工过程中,应防止板­材表面损伤。对有严重伤痕的部位必须进行修磨,使其­圆滑过渡,且修磨处的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

4.3.9 卷管的加工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中相应质量­等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