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构造措施 7.3.1 钢筋混凝土炉架除应满足本规范第6章有关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要求外,柱的截面尺寸尚宜满足下列要求: 7.3.1.1 单柱截面的短边尺寸与柱高之比,不宜小于1/25。 7.3.1.2 构架柱段截面的短边尺寸与柱段高度之比,不宜小于1/16。 7.3.1.3 柱截面的高宽比,不宜大于2。 7.3.2 炉架的制晃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7.3.2.1 应保证炉体自由膨胀。 7.3.2.2 不应传递炉膛的爆压力和燃烧时的振动。 7.3.2.3 构造简单,制作方便,应便于调整间隙。 7.3.2.4 不应妨碍炉体悬吊性能的发挥。 7.3.3 大板梁与柱顶的连接,宜做成铰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