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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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191-93


3.4 非结构构件

3.4.1 围护墙、封墙等非结构构件,­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在人员出入口、通道及重­要设备附近的非结构构件,应采取加强措施。

3.4.2 围护墙和隔墙,不宜采用半高­的填充墙;当必须采用时,墙体与主体结构间应采用柔­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