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1条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挠度,可根据构件的刚度用结构力学方法计算。 在等截面构件中,可假定各同号弯矩区段内的刚度相等,并取用该区段内最大弯矩处的刚度。当计算跨度内的支座截面刚度不大于跨中截面刚度的两倍或不小于跨中截面刚度的二分之一时,该跨也可按等刚度构件进行计算,其构件刚度可取跨中最大弯矩截面的刚度。 受弯构件的挠度应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并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影响的刚度B进行计算,所求得的挠度计算值不应超过本规范表3.3.2规定的限值。 | |||||||||||||||||||||||||||||||||||||||||
第8.2.2条 矩形、T形、倒T形和I形截面受弯构件的刚度B,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Mk --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取计算区段内的最大弯矩值; Mq --按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计算的弯矩,取计算区段内的最大弯矩值; Bs --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作用下受弯构件的短期刚度,按本规范第8.2.3条的公式计算; θ--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对挠度增大的影响系数,按本规范第8.2.5条取用。 | |||||||||||||||||||||||||||||||||||||||||
第8.2.3条 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作用下,受弯构件的短期刚度Bs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 ![]() 2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 1)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
2)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 ![]()
式中 ψ--裂缝间纵向受拉钢筋应变不均匀系数,按本规范第8.1.2条确定; αE --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αE =Es /Ec ; ρ--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对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取ρ=As /(bh0 );对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取ρ=(Ap +As )/(bh0 ); I0 --换算截面惯性矩; γf --受拉翼缘截面面积与腹板有效截面面积的比值; bf 、hf --受拉区翼缘的宽度、高度; Kcr --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正截面的开裂弯矩Mcr 与弯矩Mk 的比值,当kcr >1.0时,取kcr =1.0; σpc --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后,由预加力在抗裂验算边缘产生的混凝土预压应力; γ--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按本规范第8.2.4条确定。 注:对预压时预拉区出现裂缝的构件,Bs 应降低10%. | |||||||||||||||||||||||||||||||||||||||||
第8.2.4条 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γ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γm --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基本值,可按正截面应变保持平面的假定,并取受拉区混凝土应力图形为梯形、受拉边缘混凝土极限拉应变为2ftk /Ec 确定;对常用的截面形状,γm 值可按表8.2.4取用; h--截面高度(mm):当h<400时,取h=400;当h>1600时,取h=1600;对圆形、环形截面,取h=2r,此处,r为圆形截面半径或环形截面的外环半径。
| |||||||||||||||||||||||||||||||||||||||||
第8.2.5条 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对挠度增大的影响系数θ可按下列规定取用: 1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 当ρ'=0时,取θ=2.0;当ρ'=ρ时,取θ=1.6;当ρ'为中间数值时,θ按线性内插法取用。此处,ρ'=A's /(bh0 ),ρ=As /(bh0 ). 对翼缘位于受拉区的倒T形截面,θ应增加20%. 2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取θ=2.0。 | |||||||||||||||||||||||||||||||||||||||||
第8.2.6条 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在使用阶段的预加力反拱值,可用结构力学方法按刚度Ec I0 进行计算,并应考虑预压应力长期作用的影响,将计算求得的预加力反拱值乘以增大系数2.0;在计算中,预应力钢筋的应力应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 注:1对重要的或特殊的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的长期反拱值,可根据专门的试验分析确定或采用合理的收缩、徐变计算方法经分析确定; 2对恒载较小的构件,应考虑反拱过大对使用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