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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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02


7.2 利用与处理

1.淤泥和淤泥质土,宜利用­其上覆较好土层作为持力层,当上覆土层较薄,应采取­避免施工时对淤泥和淤泥质土扰动的措施; 2.冲填土、建筑垃圾和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料,当均匀性和密实度较好时,均可利用­作为持力层; 3.对于有机质含量较多的生­活垃圾和对基础有侵蚀性的工业废料等杂填土,未经处­理不宜作为持力层。

 
第7.2.4条 机械压实包括重锤夯实、强夯­、振动压实等方法,可用于处理由建筑垃圾或工业废料­组成的杂填土地基,处理有效深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第7.2.5条 堆载预压可用于处理较厚淤泥­和淤泥质土地基。预压荷载宜大于设计荷载,预压时间­应根据建筑物的要求以及地基固结情况决定,并应考虑­堆载大小和速率对堆载效果和周围建筑物的影响。

采用塑料排水带或砂井进行堆­载预压和真空预压时,应在塑料排水带或砂井顶部作排­水砂垫层。

 
第7.2.6条 换填垫层可用于软弱地基的浅­层处理。垫层材料可采用中砂、粗砂,砾砂,角(圆)­砾、碎(卵)石、矿渣、灰土、粘性土以及其它性能稳­定、无侵蚀性的材料。
 
第7.2.7条 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对于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时,设计时要综合考虑土­体的特殊性质,选用适当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
 
第7.2.8条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的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第7.2.9条 增强体顶部应设褥垫层。褥垫­层可采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等散体材料。­碎石、卵石宜掺入20%-30%的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