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回弹测试及回弹值计算
5.2.1 回弹测试时,应始终保持回弹仪的轴线垂直于混凝土测试面。宜首先选择混凝土浇筑方向的侧面进行水平方向测试。如不具备浇筑方向侧面水平测试的条件,可采用非水平状态测试, 或测试混凝土浇筑的顶面或底面。
5.2.2 测量回弹值应在构件测区内超声波的发射和接收面各弹击8 点;超声波单面平测时,可在超声波的发射和接收测点之间弹击16 点 。每一测点的回弹值,测读精确度至1。
5.2.3 测点在测区范围内宜均匀布置, 但不得布置在气孔或外露石子上。相邻两测点的间距不宜小于30mm;测点距构件边缘或外露钢筋、铁件的距离不应小于50 mm,同一测点只允许弹击一次。
5.2.4 测区回弹代表值应从该测区的16 个回弹值中剔除3 个较大值和3 个较小值, 根据其余10 个有效回弹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5.2.4)
式中 R —— 测区回弹代表值,
取有效测试数据的平均值,精确至0.1;
Ri —— 第i 个测点的有效回弹值。
5.2.5 非水平状态下测得的回弹值, 应按下列公式修正:
(5.2.5)
式中 Ra — 修正后的测区回弹代表值;
Raα — 测试角度为α 时的测区回弹修正值,
按表5.2.5 的规定采用。

5.2.6 在混凝土浇筑的顶面或底面测得的回弹值, 应按下列公式修正:
(5.2.6)

5.2.7 测试时回弹仪处于非水平状态, 同时测试面又非混凝土浇筑方向的侧面, 则应对测得的回弹值先进行角度修正, 然后对角度修正后的值再进行顶面或底面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