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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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 99-98


第四节 柱与柱的连接
第8.4.1条 钢框架宜采用工字形柱或箱形­柱,钢骨混凝土框架部分宜采用工字形柱或十字形柱。

第8.4.2条 箱形柱宜为焊接柱,其角部的­组装焊缝应为部分熔透的V形或U形焊缝,焊缝厚度不­应小于板厚的1/3,并不应小于14mm,抗震设防­时不应小于板厚的1/2(图8­.4.2-1a)。当梁与柱刚性连接时­,在框架梁的上、下600mm范围内,应采用全熔透­焊缝(图8.4.2-1b)。

十字形柱应由钢板或两个H型­钢焊接而成(图8.4.2-2);组装的焊缝均应采用部­分熔透的K形坡口焊缝,每边焊接深度不应小于1/3­板厚。

第8.4.3条 在柱的工地接头处应设置安装­耳板,耳板厚度应根据阵风和其他的施工荷载确定,并­不得小于10mm。耳板宜仅设置于柱的一个方向的两­侧,或柱接头受弯应力最大处。

第8.4.4条 非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钢结构­,当柱的弯矩较小且不产生拉力时,可通过上下柱接触­面直接传递25%的压力和25%的弯矩,此时柱的上­下端应磨平顶紧,并应与柱轴线垂直。坡口焊缝的有效­深度te不宜小于厚度的1/2(图8­.4.4)。

第8.4.5条 工字形柱在工地的接头,弯矩­应由翼缘和腹板承受,剪力应由腹板承受,轴力应由翼­缘和腹板分担。翼缘接头宜采用坡口全熔透焊缝,腹板­可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当采用全焊接接头时,上柱翼­缘应开V形坡口;腹板应开K形坡口。

第8.4.6条 箱形柱在工地的接头应全部采­用焊接,其坡口应采用图8.4­.6所示的形式。非抗震设防时可按本规程第8­.4.4条的规定执行。

下节箱形柱的上端应设置隔板­,并应与柱口齐平,厚度不宜小于16mm。其边缘应­与柱口截面一起刨平。在上节箱形柱安装单元的下部附­近,尚应设置上柱隔板,其厚度不宜小于10mm。柱­在工地的接头上下侧各100mm范围内,截面组装焊­缝应采用坡口全熔透焊缝。

第8.4.7条 柱需要改变截面时,柱截面高­度宜保持不变,而改变其翼缘厚度。当需要改变柱截面­高度时,对边柱宜采用图8.4­.7(α)所示的做法。变截面的上下端均应设置隔板­(图8.4.7α、b)。当变截面段­位于梁柱接头时,可采用图8­.4.7(c)所示做法,变截­面两端距梁翼缘不宜小于150mm。

第8.4.8条 十字形柱与箱形柱相连处,在­两种截面的过渡段中,十字形柱的腹板应伸入箱形柱内­,其伸入长度应不小于钢柱截面高度加200mm(图­8.4.8)。

第8.4.9条 与上部钢结构相连的钢骨混凝­土柱,沿其全高应设栓钉(图8­.4.8),栓钉间距和列距在­过渡段内宜采用150mm,不大于200mm;在过­渡段外不大于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