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焊接钢板节点
第4.2.1条 焊接钢板节点可由十字节点板和盖板组成,适用于连接型钢杆件。
十字节点板宜由二块带企口的钢板对插焊成,也可由三块钢板焊成(图4.2.1a、b)。小跨度网架的受拉节点,可不设置盖板。

十字节点板与盖板所用钢材应与网架杆件钢材一致。
第4.2.2条 焊接钢板节点可用于两向网架,也可用于由四角锥体组成的网架。常用焊接钢板节点的构造形式可按本规程附录六选用。
第4.2.3条 焊接钢板节点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杆件重心线在节点处宜交于一点,否则应考虑其偏心影响;
二、杆件与节点连接焊缝的分布,应使焊缝截面的重心与杆件重心相重合,否则应考虑其偏心影响;
三、便于制作和拼装。
第4.2.4条 网架弦杆应与盖板和十字节点板共同连接,当网架跨度较小时,弦杆也可直接与十字节点板连接。
第4.2.5条 节点板厚度可根据网架最大杆件内力确定,并应较连接杆件的厚度大2mm,但不得小于6mm。节点板的平面尺寸应适当考虑制作和装配的误差。
第4.2.6条 当网架杆件与节点板间采用高强度螺栓或角焊缝连接时,连接计算应根据连接杆件内力确定,且宜减少节点类型。当角焊缝强度不足时,在施工质量确有保证的情况下,可采用槽焊与角焊缝相结合并以角焊缝为主的连接方案(图4.2.6),槽焊强度应由试验确定。

第4.2.7条 十字节点板的竖向焊缝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并宜采用V形或K形坡口的对接焊缝。
第4.2.8条 焊接钢板节点上,弦杆与腹杆、腹杆与腹杆之间以及弦杆端部与节点板中心线之间的间隙均不宜小于20mm(图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