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