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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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 138-2001


9.5 柱脚构造

9.5.1 型钢混凝土柱的柱脚宜采用埋入式柱脚。
9.5.2 埋入式柱脚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3倍型钢柱截面高度。
9.5.3 在柱脚部位,和柱脚向上一层的范围内,型钢翼缘外侧宜设置栓钉,栓钉直径不宜小于φ19,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栓钉至型钢钢板边缘距离宜大于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