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构造要求
8.2.1 端部配有型钢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的厚度、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宜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89和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3–91的规定。剪力墙端部型钢周围应配置纵向钢筋和箍筋,以形成暗柱,其箍筋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10–89的有关规定。
8.2.2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端部配置的型钢,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大于50mm;水平分布钢筋应绕过或穿过墙端型钢,且应满足钢筋锚固长度要求。
8.2.3 周边有型钢混凝土柱和梁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剪力墙的水平分布钢筋应绕过或穿过周边柱型钢,且应满足钢筋锚固长度要求;当采用间隔穿过时,宜另加补强钢筋。周边柱的型钢、纵向钢筋、箍筋配置应符合型钢混凝土柱的设计要求,周边梁可采用型钢混凝土梁或钢筋混凝土梁;当不设周边梁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暗梁,暗梁的高度可取2倍墙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