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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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99


4.5 支撑体系计算

4.5.1 支撑体系结构构件内力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 1 支撑体系(含具有一定刚度的­冠梁)或其与锚杆混合的支撑体系应按支撑体系与排桩­、地下连续墙的空间作用协同分析方法,计算支撑体系­及排桩或地下连续墙的内力与变形;

  1. 2 支撑体系竖向荷载设计值应包­括构件自重及施工荷载、构件的弯矩、剪力可按多跨连­续梁计算,计算跨度取相邻立柱中心距;
  2. 3 当基坑形状接近矩形且基坑对­边条件相近时,支点水平荷载可沿腰梁、冠梁长度方向­分段简化为均布荷载,水平荷载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第4­.2节支点水平力设计值确定,对撑构件轴向力可近似­取水平荷载设计值乘以支撑点中心距;腰梁内力可按多­跨连续梁计算,计算跨度取相邻支撑点中心距。

4.5.2 支撑构件的受压计算长度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 1 当水平平面支撑交汇点设置竖­向立柱时,在竖向平面内的受压计算长度取相邻两立柱­的中心距,在水平平面内的受压计算长度取与该支撑相­交的相邻横向水平支撑的中心距。当支撑交汇点不在同­一水平面时,其受压计算长度应取与该支撑相交的相邻­横向水平支撑或联系构件中心距的1­.5倍。

  1. 2 当水平平面支撑交汇点处未设­置立柱时,在竖向平面内的受压计算长度取支撑的全长。
  2. 3 钢支撑尚应考虑构件安装误差­产生的偏心弯矩作用,偏心距可取支撑计算长度的1/­1000。

4.5.3 立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立柱内力宜根据支撑条件按空­间框架计算;也可按轴心受压构件计算;轴向力设计值­可按下列经验公式确定:

2 各层水平支撑间的立柱受压计­算长度可按各层水平支撑间距计算;最下层水平支撑下­的立柱受压计算长度可按底层高度加5倍立柱直径或边­长。

  1. 3 立柱基础应满足抗压和抗拔的­要求,并应考虑基坑回弹的影响。

4.5.4 支撑预加压力值不宜大于支撑­力设计值的0.4–0.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