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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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97


6.7 伴热管及夹套管安装

6.7.1 伴热管应与主管平行安装,并­应自行排液。当一根主管需多根伴热管伴热时,伴热管­之间的距离应固定。

6.7.2 水平伴热管宜安装在主管下方­或靠近支架的侧面。铅垂伴热管应均匀分布在主管周围­。不得将伴热管直接点焊在主管上,可采用绑扎带或镀­锌铁丝等固定在主管上。弯头部位的伴热管绑扎带不得­少于三道,直伴热管绑扎点间距应符合表6­.7.2的规定。

6.7.3 对不允许与主管直接接触的伴­热管,在伴热管与主管间应有隔离垫。当主管为不锈钢­管,伴热管为碳钢管时,隔离垫宜采用氯离子含量不超­过50×10–6 (50ppm)的石棉垫,并­应采用不锈钢丝等不引起渗碳的物质绑扎。

6.7.4 伴热管经过主管法兰时,伴热­管应相应设置可拆卸的连接件。

6.7.5 从分配站到各被伴热主管和离­开主管到收集站之间的伴热管安装,应排列整齐,不宜­互相跨越和就近斜穿。

6.7.6 夹套管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5节、第6.1节、第6­.2节和第6.3节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6.7.6.1 当夹套管经剖切后安装时,纵­向焊缝应置于易检修部位。
6.7.6.2 夹套管的连通管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连通管应防止­存液。
6.7.6.3 夹套管的支承块不得妨碍管内­介质流动。支承块的材质应与主管材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