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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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97


6.6 有色金属管道安装

6.6.1 有色金属管道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中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节的要求。

6.6.2 有色金属管道安装时,应防止­其表面被硬物划伤。

6.6.3 铜、铝、钛管调直,宜在管内­充砂,用调直器调整,不得用铁锤敲打。调直后,管内­应清理干净。

6.6.4 铜管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6.4.1 翻边连接的管子,应保持同轴­,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mm时,其偏差不应大于­1mm;当公称直径大于50mm时,其偏差不应大于­2mm。
6.6.4.2 螺纹连接的管子,其螺纹部分­应涂以石墨甘油。

6.6.5 安装铜波纹膨胀节时,其直管­长度不得小于100mm。

6.6.6 铅管的加固圈及其拉条,装配­前应经防腐处理,加固圈直径允许偏差为±5mm,间­距允许偏差为±10mm。

6.6.7 安装铅制法兰的螺栓时,螺母­与法兰间应加置钢垫圈。

6.6.8 用钢管保护的铅、铝管,在装­入钢管前应经试压合格。

6.6.9 钛管宜采用尼龙带搬运或吊装­,当使用钢丝绳、卡扣时,钢丝绳、卡扣等不得与钛管­直接接触,应采用橡胶、石棉或木板等予以隔离。

6.6.10 钛管安装后,不得再进行其他­管道焊接和铁离子污染。当其他管道需要焊接时,严禁­将焊渣等焊接飞溅物撒落在钛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