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截面抗震验算 5.4.1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地震作用标准值效应和其它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应按下式确定: 5.4.2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按下式确定: S≤R/γRE (5.4.2) 式中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按有关的设计规范确定;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表5.4.2采用。 5.4.3 当仅按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时,结构构件承载力的抗震调整系数可采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