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分项系数设计方法
第6.0.1条 结构构件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中的各种分项系数,应根据有关基本变量的概率分布类型和统计参数,以及规定的目标可靠指标,通过计算分析,并考虑工程经验,经优化后确定。
第6.0.2条 作用的设计值Fd 应按下式确定:
Fd =γf Fr (6.0.2–1)
式中 Fr ——作用的代表值;
γf ——作用的分项系数。
材料和岩土性能的设计值fd 应按下式确定:
fd =fk /γm (6.0.2–2)
式中 fk ——材料和岩土性能的标准值;
γm ——材料和岩土性能的分项系数。
几何参数设计值ad 可采用几何参数标准值ak 。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影响时,几何参数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ad =ak ±△a (6.0.2–3)
式中 △a ——几何参数附加量。
第6.0.3条 结构构件按极限状态设计时应符合下式要求:
g(Fd ,fd ,ad ,ψc ,C,γo ,γd )≥ 0 (6.0.3)
式中 ψc ——作用的组合系数;
C——限值,如变形、裂缝宽度、加速度的限值;
γo ——结构重要性系数;
γd ——反映计算模型不定性的系数。
第6.0.4条 当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可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γo S(Fd ,ad ,ψc ,γsd )≤ R(fd ,ad ,C,γRd ) (6.0.4–1)
或 γo γsd S(Fd ,ad ,ψc )≤
R(fd ,ad ,C) (6.0.4–2)
式中S(·)——作用效应函数;
R(·)——抗力函数;
γsd ——反映作用效应计算模型不定性的系数;
γRd ——反映抗力计算模型不定性的系数。
当考虑偶然作用时,设计表达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偶然作用分项系数取1.0;与偶然作用同时出现的可变作用,根据观测资料和工程经验采用适当的代表值。此外,尚应考虑偶然作用对抗力的影响。具体的设计表达式及各种系数取值,应由有关标准专门规定。
第6.0.5条 当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对持久状况和短暂状况,应采用各自的基本组合;对偶然状况,应采用偶然组合。
基本组合系指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的效应组合,可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S(γGi Gik ,γQ1 Q1k ,γQj ψcj Qjk ,γsd )
i=1,2,…,m; j=2,3,…,n (6.0.5)
式中 Gik ——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Q1k ——第一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该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大于其它任意第j个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Qjk ——其它第j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γGi ——第i个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
γQ1 、γQj ——第一个和其它第j个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
ψcj ——第j个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
偶然组合系指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一个偶然作用的效应组合。
第6.0.6条 结构构件设计时,对可变作用的效应组合,可根据参与组合的作用的性质,采用相应的组合值。组合值可采用标准值乘以组合系数表达。组合系数也可通过调整相应的作用分项系数来反映。
组合系数或调整后的作用分项系数值,宜按不同作用效应组合下结构构件均满足目标可靠指标的原则确定,也可采用有充分依据的其它方法确定。
第6.0.7条 当永久作用效应对结构构件承载能力起有利作用时,公式(6.0.5)中永久作用分项系数γG 的取值不应大于1.0。
第6.0.8条 当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可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S(Fd ,fd ,ad ,γo ,γd )≤ C (6.0.8–1)
或 γo γd S(Fd ,fd ,ad )≤ C (6.0.8–2)
第6.0.9条 当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对持久状况,应采用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对短暂状况,可采用短期效应组合。
短期效应组合系指永久作用标准值和可变作用频遇值的效应组合。长期效应组合系指永久作用标准值和可变作用准永久值的效应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