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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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2002


10 刚 架

10.1 刚架的计算

10.1.1 刚架梁、柱的强度和稳定性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刚架梁在刚架平面内可仅按压­弯构件计算其强度;实腹式刚架梁应按压弯构件计算其­在刚架平面外的稳定性;

2 实腹式刚架柱应按压弯构件计­算其强度和稳定性;

3 格构式刚架柱应按压弯构件计­算其强度和弯矩作用平面内的稳定性;

4 格构式刚架梁和柱的弦杆、腹­杆以及缀条等应分别按轴心受拉及轴心受压构件计算各­单个杆件的强度和稳定性;

5 变截面刚架柱的稳定性可按最­大弯矩处的有效截面进行计算,此时,轴心力应取与最­大弯矩同一截面处的轴心力。

10.1.2 单跨门式刚架柱,在刚架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10.1.3 多跨门式刚架柱在刚架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应按公式10.1­.2–1计算,其计算长度系数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当中间柱为两端铰接柱(即摇­摆柱)时,边柱的计算长度系数μr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查表A.3.1或表A.3.2计算μ时,刚架梁的长­度应取梁的跨度(即边柱到相邻中间柱之间的距离)的­2倍。

摇摆柱的计算长度系数取1.0。

2 当中间柱为非摇摆柱时,各刚­架柱的计算长度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10.1.4 实腹式刚架梁和柱在刚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应取侧向支承点间的距离,侧向支承点­间可取设置隅撑处及柱间支撑连接点。当梁(或柱)两­翼缘的侧向支承点间的距离不等时,应取最大受压翼缘­侧向支承点问的距离。

10.1.5 格构式刚架梁和柱的弦杆、腹­杆和缀条等单个构件的计算长度lo(如图10­.1.5所示)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在刚架平面内,各杆件均取节点间的距离;

2 在刚架平面外,腹杆和缀条取­节点间的距离,弦杆取侧向支承点间的距离,若受压弦­杆在该长度范围内的内力有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内力均为压力时,可按­公式9.1.2–1、9.1.2–2计算,此时式中N1应取最­大的压力,N2应取最小的压力;

2)当内力在侧向支承点间的­几个节间内为压力,另几个节间内为拉力时,可按下式­计算,但不得小于受压节间的总长。

10.1.6 刚架梁的竖向挠度与其跨度的­比值,不宜大于表10.1.6–1所列限值;刚架柱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柱顶水平位移与柱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表10.1.6–2所列限值,以保证刚架有足­够的刚度及屋面墙面等的正常使用。

表10.1.6–1 刚架梁的竖向挠度限值

盖屋情况 挠度限值
仅支撑压型钢板屋面和檩条(­承受活荷载或雪荷载) l/1800
尚有吊顶 l/2400
有吊顶且抹灰 l/360
注:1 对于单跨山形门式刚架,l系­一侧斜梁的坡面长度,对于多跨山形门式刚架,l 指相邻两柱之间斜梁一坡的坡面长度。  

2 对于悬壁梁,l取其悬伸长度的2倍。

 

表10.1.6–2 刚架柱顶侧移限值

吊车情况 其他情况 柱顶侧移限值
无吊车 采用压型钢板等轻型钢墙板时采用砖墙时 H/75

H/100

 
有桥式吊车 吊车由驾驶室操作时吊车由地面操作时 H/400

H/180

 
注:表中H为钢架柱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