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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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2002


9.2 屋架的构造

9.2.1 两端简支的跨度不小于15m­的三角形屋架和跨度不小于24m的梯形或平行弦屋架­,当下弦无曲折时,宜起拱,拱度可取跨度的1/50­0。

9.2.2 屋盖应设置支撑体系。当支撑­采用圆钢时,必须具有拉紧装置。

9.2.3 屋架杆件宜采用薄壁钢管(方­管、矩形管、圆管)。

9.2.4 屋架杆件的接长宜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且须与杆件等强。接长连接应设置在杆件内­力较小的节间内。屋架拼装接头的数量及位置应按施工­及运输条件确定。

9.2.5 屋架节点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杆件重心轴线宜汇交于节点中心;

2 应在薄弱处增设加强板或采取­其他措施增强节点的刚度;

3 应便于施焊、清除污物和涂刷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