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墙梁的计算
8.3.1 简支墙梁(如图5.3.3b所示)的强度应按公式5.3.3–1和下列公式计算:

两侧挂墙板的墙梁和一侧挂墙板、另一侧设有可阻止其扭转变形的拉杆的墙梁,可不计弯扭双力矩的影响(即可取B=0)。
8.3.2 若构造上不能保证墙梁的整体稳定时,尚需按公式5.3.3–2计算其稳定性,但公式中的φbx应按仅作用着Mx(忽略My及B的影响)的情况由附录A中A.2的规定计算。
8.3.3 墙梁的容许挠度与其跨度之比,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压型钢板、瓦楞铁墙面(水平方向):1/150;
2 窗洞顶部的墙梁(水平方向和竖向):1/200。
且其竖向挠度不得大于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