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檩条的构造
8.2.1 实腹式檩条可采用檩托与屋架、刚架相连接(如图8.2.1所示)。

8.2.2 平面格构式檩条的高度可取跨度的1/12~1/20。
平面格构式檩条的端压腹杆应采用型钢。
当风荷载使平面格构式模条下弦受压时,宜在檩条上、下弦杆处均设置拉条和撑杆。
8.2.3 实腹式檩条跨度大于4m时,在受压翼缘应设置拉条或撑杆,拉条和撑杆的截面应按计算确定。圆钢拉条直径不宜小于10mm,撑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200。
当檩条上、下翼缘表面均设置压型钢板,并与檩条牢固连接时,可不设拉条和撑杆。
8.2.4 利用檩条作为水平支撑压杆时,檩条长细比不得大于200(拉条和撑杆可作为侧向支承点),并应按压弯构件验算其强度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