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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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2002


8.2 檩条的构造

8.2.1 实腹式檩条可采用檩托与屋架­、刚架相连接(如图8.2.1所示)。

8.2.2 平面格构式檩条的高度可取跨­度的1/12~1/20。

平面格构式檩条的端压腹杆应采用型钢。

当风荷载使平面格构式模条下­弦受压时,宜在檩条上、下弦杆处均设置拉条和撑杆。

8.2.3 实腹式檩条跨度大于4m时,­在受压翼缘应设置拉条或撑杆,拉条和撑杆的截面应按­计算确定。圆钢拉条直径不宜小于10mm,撑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200。

当檩条上、下翼缘表面均设置­压型钢板,并与檩条牢固连接时,可不设拉条和撑杆。

8.2.4 利用檩条作为水平支撑压杆时­,檩条长细比不得大于200(拉条和撑杆可作为侧向­支承点),并应按压弯构件验算其强度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