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房屋消能减震设计要点
注:1 速度相关型消能器指黏滞消能器和黏弹性消能器等;
- 1 当主体结构基本处于弹性工作阶段时,可采用线性分析方法作简化估算,并根据结构的变形特征和高度等,按本规范第5.1节的规定分别采用底部剪力法、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和时程分析法。消能减震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可根据消能减震结构的总阻尼比按本规范第5.1.5条的规定采用。
消能减震结构的自振周期应根据消能减震结构的总刚度确定,总刚度应为结构刚度和消能部件有效刚度的总和。
消能减震结构的总阻尼比应为结构阻尼比和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的总和;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下的总阻尼比应分别计算。 - 2 对主体结构进入弹塑性阶段的情况,应根据主体结构体系特征,采用静力非线性分析方法或非线性时程分析方法。
在非线性分析中,消能减震结构的恢复力模型应包括结构恢复力模型和消能部件的恢复力模型。 - 3 消能减震结构的层间弹塑性位移角限值,应符合预期的变形控制要求,宜比非消能减震结构适当减小。
- 1 位移相关型消能部件和非线性速度相关型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有效刚度应采用等效线性化方法确定。
- 2 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可按下式估算:




- 1 对黏滞流体消能器,由第三方进行抽样检验,其数量为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规格数量的20%,但不少于2个,检测合格率为100%,检测后的消能器可用于主体结构;对其他类型消能器,抽检数量为同一类型同一规格数量的3%,当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消能器数量较少时,可以在同一类型消能器中抽检总数量的3%,但不应少于2个,检测合格率为100%,检测后的消能器不能用于主体结构。
- 2 对速度相关型消能器,在消能器设计位移和设计速度幅值下,以结构基本频率往复循环30圈后,消能器的主要设计指标误差和衰减量不应超过15%;对位移相关型消能器,在消能器设计位移幅值下往复循环30圈后,消能器的主要设计指标误差和衰减量不应超过15%,且不应有明显的低周疲劳现象。
- 1 消能器与支承构件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和有关规程对相关构件连接的构造要求。
- 2 在消能器施加给主结构最大阻尼力作用下,消能器与主结构之间的连接部件应在弹性范围内工作。
- 3 与消能部件相连的结构构件设计时,应计入消能部件传递的附加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