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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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6.4 抗震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6.4.1 抗震墙的厚度,一、二级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三、四级不应小于140mm且不刨、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5;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
底部加强部位的墙厚,一、二­级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2,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

6.4.2 一、二、三级抗震墙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一级时,9度不宜大于­0.4,7、8度不宜大于0­.5;二、三级时不宜大于0­.6。
注:墙肢轴压比指墙的轴压力­设计值与墙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

6.4.3 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 一、二、三级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墙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0%。
注:高度小于24m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墙,其竖向分布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0.15%采用。

  1. 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

6.4.4 抗震墙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300mm,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 2 抗震墙厚度大于140mm时­,其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应双排布置,双排分布钢筋间­拉筋的间距不宜大于600mm,直径不应小于6mm。
  2. 3 抗震墙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直径,均不宜大于墙厚的1/10且不应小于8mm 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

6.4.5 抗震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边缘构件包括暗柱、端柱和翼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 对于抗震墙结构,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不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及四级抗震墙,墙肢两端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可按图6.4.5—1采用,构造边缘构件的配筋­除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外,并宜符合表6­.4.5—2的要求。

2 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以及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在以上的其他部­位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配箍特征值、箍筋和纵向钢筋宜符合表6­.4.5—3的要求(图6.4.5—2)。

_端柱有集中荷载时,配筋构­造尚应满足与墙相同抗震等级框架柱的要求_

6.4.6 抗震墙的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的3倍时,应按柱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矩形墙肢的厚­度不大于300mm时,尚宜全高加密箍筋。

6.4.7 跨高比较小的高连梁,可设水­平缝形成双连梁、多连梁或采取其他加强受剪承载力的­构造。顶层连梁的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锚固长度范围内­,应设置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