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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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precautionary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1.2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precautionary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2.1.3 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seismic ground motion parameter zonation map

以地震动参数(以加速度表示­地震作用强弱程度)为指标,将全国划分为不同抗震设­防要求区域的图件。

2.1.4 地震作用 earthquake action

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

2.1.5 设计地震动参数 design parameters of ground motion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加速度(速­度、位移)时程曲线、加速度反应谱和峰值加速度。

2.1.6 设计基本地震力口速度 design basic acceleration of ground motion

50年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加速度的设计取值。

2.1.7 设计特征周期 design characteristic period of ground motion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中,反映地震震级、震中距和场地类别等因素的下降­段起始点对应的周期值,简称特征周期。

2.1.8 场地 site

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其范围相当于厂区、居民小区和自然村或­不小于1.0km2 的平面面积。

2.1.9 建筑抗震概念设计 seismic concept design of buildings

根据地震灾害和工程经验等所­形成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进行建筑和结构总体­布置并确定细部构造的过程。

2.1.10 抗震措施 seismic me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1.11 抗震构造措施 details of seismic design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