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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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02


10.10 预制构件的连接
第10.10.1条 预制构件连接接头的形式应根­据结构的受力性能和施工条件进行设计,且应构造简单­、传力直接。
对能够传递弯矩及其他内力的­刚性接头,设计时应使用接头部位的截面刚度与邻近接­头的预制构件的刚度相接近。

 
第10.10.2条 当柱与柱、梁与柱、梁与梁之­间的接头按刚性设计时,钢筋宜采用机械连接的或焊接­连接的装配整体式接头。装配式结构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温差和混凝土收缩等不利影响。­宜较现浇结构适当增加构造配筋,并应避免由构件局部­削弱所引起的应力集中。当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还应­注意焊接程序并选择合理的构造形式,以减少焊接应力­的影响。当接头的构造和施工措施能保证连接接头传力­性能要求时,装配整体式接头的钢筋也可采用其他的连­接方法。
 
第10.10.3条 装配整体式接头的设计应满足­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的要求。
 
第10.10.4条 当柱采用装配式榫式接头时,­接头附近区段内截面的承载力宜为该截面计算所需承载­力的1.3–1.5倍(均按轴心受压承载­力计算)。此时,可采取在接头及其附近区段的混凝土­内加设横向钢筋网、提高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和设置附­加纵向钢筋等措施。
 
第10.10.5条 在装配整体式节点处,柱的纵­向钢筋应贯穿节点,梁的纵向钢筋应按本规范第10­.4.1条的规定在节点内锚固。
 
第10.10.6条 计算时考虑传递内力的装配式­构件接头,其灌筑接缝的细石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并应采取措施减少灌缝混凝土的收缩。梁与柱­之间的接缝宽度不宜小于80mm。计算时不考虑传递­内力的构件接头,应采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灌­筑。
 
第10.10.7条 单层房屋或高度不大于20m­的多层房屋,其装配式楼盖的预制板、屋面板的板侧边­宜做成双齿边或其他能够传递剪力的形式。板间的拼缝­应采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灌筑,缝的上口宽度­不宜小于30mm。对要求传递水平荷载的装配式楼盖­、屋盖以及高度大于20m多层房屋的装配式楼盖、屋­盖,应采取提高其整体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