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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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 102-2002


4 结构形式和布置

4.1 结构形式

4.1.1 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体­系中,屋盖宜采用压型钢板屋面板和冷弯薄壁型钢檩条­,主刚架可采用变截面实腹刚架,外墙宜采用压型钢板­墙面板和冷弯薄壁型钢墙梁。主刚架斜梁下翼缘和刚架­柱内翼缘出平面的稳定性,由与檩条或墙粱相连接的隅­撑来保证。主刚架间的交叉支撑可采用张紧的圆钢。

4.1.2 门式刚架分为单跨(图4.1­.2a)、双跨(图4.1.2b)、多跨(图4­.1.2c)刚架以及带挑檐的­(图4.1.2d)和带毗屋的(图4­.1.2e)刚架等形式。多跨­刚架中间柱与斜梁的连接可采用铰接。多跨刚架宜采用­双坡或单坡屋盖(图4.1.2f),必要时也可采用­由多个双坡屋盖组成的多跨刚架形式。

4.1.3 根据跨度、高度和荷载不同,­门式刚架的梁、柱可采用变截面或等截面实腹焊接工字­形截面或轧制H形截面。设有桥式吊车时,柱宜采用等­截面构件。变截面构件通常改变腹板的高度做成楔形;­必要时也可改变腹板厚度。结构构件在安装单元内一般­不改变翼缘截面,当必要时,可改变翼缘厚度;邻接的­安装单元可采用不同的翼缘截面,两单元相邻截面高度­宜相等。

4.1.4 门式钢架的柱脚多按铰接支承­设计,通常为平板支座,设一对或两对地脚螺栓。当用­于工业厂房且有5t 以上桥式吊车时,宜将柱脚设计成刚接。

4.1.5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屋面坡度宜取1/8 ~1/20,在雨水较多的地­区宜取其中的较大值。

4.1.6 轻型房屋的外墙,除采用以压­型钢板等作围护面的轻质墙体外,尚可采用砌体外墙或­底部为砌体、上部为轻质材料的外墙。

4.1.7 门式钢架可由多个梁、柱单元­构件组成。柱一般为单独的单元构件,斜梁可根据运输­条件划分为若干个单元。单元构件本身采用焊接,单元­构件之间可通过端板以高强度螺栓连接。

4.1.8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可采用隔热­卷材做屋面隔热和保温层,也可采用带隔热层的板材做­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