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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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 02:2005


3 回弹仪

3.1 一般规定

3.1.1 所采用的回弹仪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混凝土回弹仪》JJG 817 的要求,并通过技术鉴定,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检定证,并应具有中国计量器具制­造CMC 许可证标志。

3.1.2 所采用的回弹仪应符合下列标­准状态的要求:
1) 1 水平弹击时,在弹击锤脱钩的­瞬间,回弹仪弹击锤的冲击能量应为2­.207J;

  1. 2 弹击锤与弹击杆碰撞的瞬间,­弹击拉簧应处于自由状态,检定器上指针滑块刻线应置­于“0”处;
  2. 3 在洛氏硬度HRC 为60±2 的钢砧上,回弹仪的率定值应为80±2。

3.1.3 回弹仪使用时,环境温度应为-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