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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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


6.6 干作业成孔灌注桩

Ⅰ 钻孔(扩底)灌注桩施工

6.6.1 钻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钻杆应保持垂直稳固,位置准­确,防止因钻杆晃动引起扩大孔径;
  2. 2 钻进速度应根据电流值变化,及时调整;
  3. 3 钻进过程中,应随时清理孔口­积土,遇到地下水、塌孔、缩孔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6.6.2 钻孔扩底桩施工,直孔部分应­按本规范第6.6.1、6.6­.3、6.6.4 条规定执行,扩底部位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应根据电流值或油压值,调节­扩孔刀片削土量,防止出现超负荷现象;
  2. 2 扩底直径和孔底的虚土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6.3 成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孔口应­予保护,应按本规范第6.2­.4 条规定验收,并应做好记录。

6.6.4 灌注混凝土前,应在孔口安放­护孔漏斗,然后放置钢筋笼,并应再次测量孔内虚土厚­度。扩底桩灌注混凝土时,第一次应灌到扩底部位的顶­面,随即振捣密实;浇注桩顶以下5m 范围内混凝土时,应随浇注随­振动,每次浇注高度不得大于1­.5m。

Ⅱ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

6.6.5 人工挖孔桩的孔径(不含护壁­)不得小于0.8m,且不宜大于2­.5m;孔深不宜大于30m。当桩净距小于2­.5m 时,应采用间隔开挖。相邻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m。

6.6.6 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并应振捣密实;护壁应配置直径不小于­8mm 的构造钢筋,竖向筋应上下搭接或拉接。

6.6.7 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 1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2. 2 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 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
  3. 3 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栏­高度宜为0.8m;
  4. 4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边1m 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5. 5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遵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

6.6.8 开孔前,桩位应准确定位放样­,在桩位外设置定位基准桩,安装护壁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校正模板位置,并应由专人负责。

6.6.9 第一节井圈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
  2. 2 井圈顶面应比场地高出100­~150mm,壁厚应比下面井壁厚度增加100~1­50mm。

6.6.10 修筑井圈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护壁的厚度、拉接钢筋、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2 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
  3. 3 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连续施工完毕;
  4. 4 护壁混凝土必须保证振捣密实­,应根据土层渗水情况使用速凝剂;
  5. 5 护壁模板的拆除应在灌注混凝土24h 之后;
  6. 6 发现护壁有蜂窝、漏水现象时­,应及时补强;
  7. 7 同一水平面上的井圈任意直径­的极差不得大于50mm。

6.6.11 当遇有局部或厚度不大于1.5m 的流动性淤泥和可能出现涌土­涌砂时,护壁施工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1. 1 将每节护壁的高度减小到30­0~500mm,并随挖、随验、随灌注混凝土;
  2. 2 采用钢护筒或有效的降水措施。

6.6.12 挖至设计标高,终孔后应清除­护壁上的泥土和孔底残渣、积水,并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灌注桩身混凝土。

6.6.13 灌注桩身混凝土时,混凝土必­须通过溜槽;当落距超过3m 时,应采用串筒,串筒末端距­孔底高度不宜大于2m;也可采用导管泵送;混凝土宜­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

6.6.14 当渗水量过大时,应采取场地­截水、降水或水下灌注混凝土等有效措施。严禁在桩孔­中边抽水边开挖边灌注,包括相邻桩的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