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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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 138-2001


1 总 则

1.0.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是把型钢­埋入钢筋混凝土中的一种独立的结构型式。由于在钢筋­混凝土中增加了型钢,型钢以其固有的强度和延性,以­及型钢、钢筋、混凝土三为一体地工作使型钢混凝土结­构具备了比传统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承载力大、刚度大、­抗震性能好的优点,与钢结构相比,具有防火性能好,­结构局部和整体稳定性好,节省钢材的优点,有针对性­地推广应用此类结构,对我国多、高层建筑的发展、优­化和改善结构抗震性能都具有其重要的意义。

本规程是在对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进行了系统的试验研究和大量工程试点的基础上,­并参考了国外有关的技术规定制定的。

1.0.2~1.0.3 国内外试验表明,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在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下具有良好的滞回特性和­耗能能力,尤其是配置实腹型钢的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构件的延性性能、承载力、刚度,更优于配置空腹型钢­的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构件,因此,本规程主要针对配­置实腹型钢的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构件的设计方法和连­接构造作出规定,其适用范围为非地震区和设防烈度为 6 度至 9度地震区。

基于对型钢混凝土梁的疲劳性­能未作研究,本规程不适用于疲劳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