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编辑 | 纠错 | 说明 | 书签 | 原始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99


7.3 施工与检测

7.3.1 拱曲线沿曲率半径方向的误差­不得超过±40mm。

7.3.2 拱墙水平方向施工的分段长度­不应超过12m,通过软弱土层或砂层时分段长度不宜­超过8m。

7.3.3 拱墙在垂直方向应分道施工,­每道施工的高度视土层的直立高度而定,不宜超过2­.5m;上道拱墙合拢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才可进行下道拱墙施工。

7.3.4 上下两道拱墙的竖向施工缝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宜小于2m。

7.3.5 拱墙施工宜连续作业,每道拱­墙施工时间不宜超过36h。

7.3.6 当采用外壁支模时,拆除模板­后应将拱墙与坑壁之间的空隙填满夯实。

7.3.7 基坑内积水坑的设置应远离坑­壁,距离不应小于3m。

7.3.8 当对逆作拱墙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宜采用钻芯法进行检测检,测数量为100m2 墙面为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