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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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2002


1 总 则

1.0.2 本条明确指出本规范仅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经冷弯(或冷压)成型­的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而热轧型钢的钢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

1.0.3 本条对原规范“不适用于受有­强烈侵蚀作用的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有所放宽,虽然本­次修订仍保持原规范钢材壁厚不宜大于6mm的规定,­锈蚀后果比较严重,但随着钢材材质及防腐涂料的改进­,冷弯型钢的应用范围日益扩大,目前我国已能生产壁­厚12.5mm或更厚的冷弯型钢­,与普通热轧型钢已无多大区别,故适当放宽。但受强­烈侵蚀介质作用的薄壁型钢结构,必须综合考虑其防腐­蚀的特殊要求。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中将气态介质、腐­蚀性水、酸碱盐溶液、固态介质和污染土对建筑物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分为四个等级,在有强烈侵蚀作用的环­境中一般不采用冷弯薄壁型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