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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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2002


4.2 设 计 指 标

4.2.1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1采用。

4.2.2 计算全截面有效的受拉、受压­或受弯构件的强度,可采用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的考虑­冷弯效应的强度设计值。

4.2.3 经退火、焊接和热镀锌等热处­理的冷弯簿壁型钢构件不得采用考虑冷弯效应的强度设­计值。

4.2.4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4采用。

4.2.5 C级普通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5采用。

4.2.6 电阻点焊每个焊点的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4.2.6采用。

4.2.7 计算下列情况的结构构件和连­接时,本规范4.2.1至4­.2.6条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下列相应的折减系数。

1 平面格构式檩条的端部主要受­压腹杆:0.85;

2 单画连接的单角钢杆件:
1) 1)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0.85;
2)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0.6+0.0014λ;
注:对中间无联系的单角钢压­杆,λ为按最小回转半径计算的杆件长细比。

3 无垫板的单面对接焊缝:0.85;

4 施工条件较差的高室安装焊缝:0.90;

5 两构件的连接采用搭接或其间­填有垫板的连接以及单盖板的不对称连接:0­.90。
上述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

4.2.8 钢材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2­.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