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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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02


附录C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

第附录C.0.1条 地基土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可适­用于确定浅部地基土层的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0­.25m2, 对于软土不应小于0.5m2。
 
第附录C.0.2条 试验基坑宽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三倍。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宜在拟试压表面用粗砂或中砂层找平,其厚度不­超过20mm。
 
第附录C.0.3条 加荷分级不应少于8级。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两倍。
 
第附录C.0.4条 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1­0、10、15、15min,以后为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沉降量,当在连续两小时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第附录C.0.5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

1.承压板周围的土明显地侧向挤出;
2.沉降s急骤增大,荷载-沉降(p-s)曲线出现现陡降段;
3.在某一级荷载下,24小­时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稳定;
4.沉降量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之比大于或等于0.06。
当满足前三种情况之一时,其­对应的前一级荷载定为极限荷载。

 
第附录C.0.6条 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p-s曲线上有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
2.当极限荷载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2倍时,取极限荷载值的一半;
3.当不能按上述二款要求确­定时,当压板面积为0.25–0.50m2, 可取s/b=0.01–0.015所对应的荷载,但­其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的一半。

 
第附录C.0.7条 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少于三点,当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取此平均值作为该土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