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压实填土地基
第6.3.1条 压实填土包括分层压实和分层夯实的填土。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参层。 |
第6.3.2条 压实填土的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级配良好的砂土或碎石土;
2.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料;
3.以砥石,卵石或块石作填料时,分层夯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0mm;分层压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0mm;
4.以粉质粘土,粉土作填料时,其含水量宜为最优含水量,可采用击实试验确定;
5.挖高填低或开山填沟的土料和石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6.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膨胀性土以及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 |
第6.3.3条 压实填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填料前,应清除或处理场地内填土层底面以下的耕土和软弱土层;
2.分层填料的厚度、分层压实的遍数,应根据所选用的压实设备,并通过试验确定。
3.在雨季、冬季进行压实填土施工时,应采取防雨、防冻措施,防止填料(粉质粘土、粉土)受雨水淋湿或冻结,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橡皮“土;
4.压实填土的施工缝各层应错开搭接,在施工缝的搭接处,应适当增加压实遍数;
5.压实填土施工结束后,宜及时进行基础施工。
第6.3.4条 压实填土的质量以压实系数λc控制,并应根据结构类型和压实填土所在部位按表6.3.4的数值确定。 | ||||
压实填土的质量控制 | 表6.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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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 填土部位 | 压实系数λc | 控制含水量(%) | 砌体承重结构 |
和框架结构 |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 | ≥0.97 | ωop ±2 |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 | ≥0.95 | 排架结构 |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 | ≥0.96 |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 | ≥0.94 | 注:
1) 1.压实系数λc为压实填土的控制干密度ρd
与最大干密度ρdmax 的比值,wop 为最优含水量;
2.地坪垫层以下及基础底面标高以上的压实填土,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 |
第6.3.5条 压实填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宜采用击实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最大干密度可按下式计算: | |
ρdmax =η*ρw ds /1+0.01ωop ds | (6.3.5) |
式中 ρdmax ---分层压实填土的最大干密度;
η---经验系数,粉质粘土取0.96,粉土取0.97;
ρw ---水的密度;
ds ---土粒相对密度(比重);
ωop ---填料的最优含水量。
当填料为碎石或卵石时,其最大干密度可取2.0~2.2t/m3。
第6.3.6条 压实填土的边坡允许值,应根据其厚度,填料性质等因素,按表6.3.6的数值确定。 | |
压实填土的边坡允许值 | 表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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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料类别 | 压实系数 |
λc |* 边坡允许值(高宽比)
填土厚度H(m) | H≤5 | 5< H≤10 | 10< H≤15 | 15< H≤20 | 碎石,卵石 | 0.94–0.97 | 1:1.25 | 1:1.50 | 1:1.75 | 1:2.00 | 砂夹石(其中碎石, |
卵石占全重30%- 50%) | 1:1.25 | 1:1.50 | 1:1.75 | 1:2.00 | 土夹石(其中碎石, 卵石占全重30%- 50%) | 1:1.25 | 1:1.50 | 1:1.75 | 1:2.00 | 粉质粘土,粘粒含量 ρc ≥10%的粉土 | 1:1.50 | 1:1.75 | 1:2.00 | 1:2.25 | 注: 当压实填土厚度大于20m时,可设计成台阶进行压实填土的施工。 |
第6.3.7条 设置在斜坡上的压实填土,应验算其稳定性。当天然地面坡度大于0.20时,应采取防止压实填土可能沿坡面滑动的措施,并应避免雨水沿斜坡排泄。 |
第6.3.8条 当压实填土阻碍原地表水畅通排泄时,应根据地形修筑雨水截水沟,或设置其它排水设施。设置在压实填土区的上,下水管道,应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
第6.3.9条 压实填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现场原位测试(静载荷试验、静力触探等)结果确定。其下卧层顶面的承载力特征值应满足本规范5.2.7条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