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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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02


第4章 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

4.1 岩土的分类

第4.1.1条 作为建筑地基的岩土,可分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

第4.1.2条 岩石应为颗粒间牢固联结,呈­整体或具有节理裂隙的岩体。作为建筑物地基,除应确­定岩石的地质名称外,尚应按4­.1.3–4.1.4条划分其坚硬程度和完整程度。

第4.1.3条 岩石的坚硬程度应根据岩块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frk 按表4.1.3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和极软岩。当缺乏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资料­或不能进行该项试验时,可在现场通过观察定性划分,­划分标准可按本规范附录A.0­.1执行。岩石的风化程度可分为未风化、微风化、中­风化、强风化和全 风化。

岩石坚硬程度的划分 表4.1.3
坚硬程度类别 坚硬岩 较硬岩 较软岩 软岩 极软岩
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frk (MPa) $ f_{rk} >60 $ 60 \ge f_{rk}>30 30 \ge f_{rk}>15 15 \ge f_{rk}>5 f_{rk} \le 5

第4.1.4条 岩体完整程度应按表4.1.4划分为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当缺乏试验数据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0.2执行。

岩体完整程度划分 表4.1.4
完整程度等级 完整 较完整 较破碎 破碎 极破碎
完整性指数 $ >0.75 $ $ 0.75–0.55 $ $ 0.55–0.35 $ $ 0.35–0.15 $ $ <0.15 $

注:完整性指数为岩体纵波波­速与岩块纵波波速之比的平方。选定岩体、岩块测定波­速时应有代表性。

第4.1.5条 碎石土为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的土。碎石土可按表4­.1.5分为漂石、块石、卵石­、碎石、圆砾和角砾。

碎石土的分类 表4.1.5
土的名称 颗粒形状 粒组含量
漂石 圆形及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块石 棱角形为主
卵石 圆形及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碎石 棱角形为主
圆砾 圆形及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角砾 棱角形为主

注:分类时应根据粒组含量栏­从上到下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第4.1.6条 碎石土的密实度,可按表4.1­.6分为松散、稍密、中密、密实。

碎石土的密实度 表4.1.6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 锤击数N63.5 密实度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N63.5 密实度
$ N63.5 ≤5 $ 松散 10< N63.5 ≤20 中密
5< N63.5 ≤10 稍密 N63.5 >20 密实

注:

  1. 本表适用于平均粒径小于等于­50mm且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的卵石、碎石、­圆砾、角砾。对于平均粒径大于50mm或最大粒径大­于100mm的碎石土,可按本规范附录B鉴别其密实­度;
  2. 表内N63.5 为经综合修正后的平均值。

第4.1.7条 砂土为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超过全重50%的土。砂土可按表­4.1.7分为砾砂、粗砂、中砂­、细砂和粉砂。

砂土的分类 表4.1.7
土的名称 粒组含量 砾砂

粗砂 中砂 细砂 粉砂 |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占全重25%-50% 粒径大于0.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粒径大于0.2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85%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 注: 分类时应根据粒组含量栏从上­到下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第4.1.8条 砂土的密实度,可按表4.1­.8分为松散、稍密、中密、密实。
砂土的密实度 表4.1.8
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 密实度 N≤10 松散 10 〈N≤15 稍密 15 〈N≤30 中密 N>30 密实 注:

当用静力触探探头阻力判定砂­土的密实度时,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第4.1.9条 粘性土为塑性指数Ip 大于10的土,可按表4.1­.9分为粘土、粉质粘土。
粘性土的分类 表4.1.9
塑性指数Ip 土的名称 Ip >17 粘土 10< Ip ≤17 粉质粘土 注:

塑性指数由相应于76g圆锥­体沉入土样中深度为10mm时测定的液限计算而得。

 
 
第4.1.10条 粘性土的状态,可按表4.1­.10分为坚硬、硬塑、可塑、软塑、流塑。
粘性土的状态 表4.1.10
液性指数IL 状态 液性指数IL 状态 IL ≤0 坚硬 0.75<IL ≤1 软塑 0< IL ≤0.25 硬塑 IL >1 流塑 0.25< IL ≤0.75 可塑       注:

当用静力触探探头阻力或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判定粘性土的状态时,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第4.1.11条 粉土为介于砂土与粘性土之间­,塑性指数Ip ≤10且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的土。
 
第4.1.12条 淤泥为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5的粘性土。当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而天然孔隙比小­于1.5但大于或等于1.0的粘性土或粉土为淤泥­质土。
 
第4.1.13条 红粘土为碳酸盐岩系的岩石经­红土化作用形成的高塑性粘土。其液限一般大于50。­红粘土经再搬运后仍保留其基本特征,其液限大于45­的土为次生红粘土。
 
第4.1.14条 人工填土根据其组成和成因,­可分为素填土、压实填土、杂填土、冲填土。

素填土为由碎石土、砂土、粉­土、粘性土等组成的填土。经过压实或夯实的素填土为­压实填土。杂填土为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废料、生活垃­圾等杂物的填土。冲填土为由水力冲填泥砂形成的填土。

 
第4.1.15条 膨胀土为土中粘粒成分主要由­亲水性矿物组成,同时具有显著的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特性,其自由膨胀率大于或等于40%的粘性土。
 
第4.1.16条 湿陷性土为浸水后产生附加沉­降,其湿陷系数大于或等于0­.015的土。